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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疗机构建设标准体现在哪些方面?

山东省建筑院带大家去了解一下建设社区医疗机构的标准有哪些?

一、定位明确,非营利性,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社区医院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增加社区医院数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升级为社区医院社区医院设置应当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加挂社区医院牌子。

社区医疗机构建设标准体现在哪些方面

三、承担基层分级诊疗功能,发展个性化的签约服务。

(一)具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诊、住院诊疗综合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可提供适宜的手术操作项目。

(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辖区的公共卫生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能够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指导等个性化的签约服务。

(三)具备辖区内居民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功能,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

(四)对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

四、床位设置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四大科室为主。

实际开放床位数≥30张,可按照服务人口1.0-1.5张/千人配置。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床位使用率≥75%。

五、科室设置: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预防接种门诊等11个科(门诊)为标配。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置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应当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心理)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血液净化室等专业科室中的5个科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感染性疾病诊室(发热门诊)、老年医学科等科室。

(二)公共卫生科室。至少设置预防保健科、预防接种门诊、妇儿保健门诊、健康教育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公共卫生科室宜相对集中设置,有条件的可设置“优生优育优教中心(三优指导中心)”、营养科。

(三)医技等科室。至少设置医学检验科(化验室)、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西(中)药房。有条件的可设置胃镜室等功能检查室。

六、人员配置:医护比达到1:1.5,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每个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具有主治医师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医护比达到1:1.5,每个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

(三)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公共卫生医师不少于2名,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七、完善首诊责任,促进基层分级诊疗,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当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根据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当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完善大医院优先接诊基层转诊病人的机制,将专家号优先提供给基层预约转诊病人。

在建设社区医院的时候,我们也要考虑到就近原则,设置好医院的建设地点,以上就是山东省设计院为大家进行讲解的有关于社区医院的事项了。